09月22日, 2014 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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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数据局】:2024年度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拟支持情况公示...
1、024年度上海市数据局和市大数据中心关于信息化项目申报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申报支持范围:上海市数据局发布的通知明确了信息化项目申报的支持范围,但具体范围需参考官方发布的详细通知内容。
2、《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设立与来源: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数据局部门预算管理,用于支持城市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使用原则:需符合国家及本市政策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安全高效使用。
3、时间限制:2023年12月29日至2025年3月21日期间完成诊断、改造及“上云用云”。行业标杆自评: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自评测等级需达三级及以上。重复申报限制:已获本专项资金补贴的单位可继续申报“上云用云”或行业标杆。已获中央财政“专精特新小巨人”或工信部改造试点支持的企业不重复补贴。
4、多项申报从高不重复;B类申报可与A类叠加享受。已获得区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市级层面可参考《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数规〔2025〕1号),其支持对象为本市依法设立的单位,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重点支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构筑等方向。
5、上海正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及重大项目布局全面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并重点加紧研究布局未来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交互平台。具体措施如下:政策与资金支持上海市发布《2022年上海市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全面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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